第33章(2 / 2)

余污 肉包不吃肉 5985 字 2019-08-30

慕容怜:

真是奇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岳小公子会骂人了,而且骂的竟然还是他???

大概是吃惊压过了别的,慕容怜半天都没回过神来说些什么。

而这时,慕容楚衣侧过脸来,说:这是化梦池。把一些有灵气的物件丢进去,池水就会变成金色。

墨熄问:然后?

然后拿池边的玉杯,一人饮一杯,饮完之后就会睡过去,梦到与这个物件相关的一些往事。

慕容楚衣说完,细长白皙的两指执了红芍剑的剑柄。

他大概也是嫌望舒君和岳辰晴太吵了,连问都不问他们,只看向墨熄:我扔了。

痴仙本想着墨熄这人最不爱啰嗦,说一下也只是一个礼貌的象征,还没等墨熄点头就想把剑柄丢进去。

却不料墨熄止住了他。

墨熄往顾茫那边点了点下巴:我们睡了,他怎么办?

好说。慕容楚衣一拂衣袖,淡淡道了一句,玄武阵,起。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院中草木忽然瑟瑟作响,一只只竹武士从竹林花草间爬起来,还有那些那些倒在地上的,也咯吱咯吱地活动着关节,一个接一个地一跃而出,团团围在顾茫身边,足有五十余只,并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多。

慕容楚衣道:哪怕是神仙,一炷香的功夫,也绝带不走他。

慕容楚衣和墨熄都喜欢用绝对必然一定与人言语,他既说了绝带不走,那就必然有十成十的把握。

墨熄看了那些竹武士一眼,转头望向化梦池,说道:开始吧。

红芍入池,池水瞬作金光。

慕容楚衣取了三只莲花瓣叶状的玉杯,分别给了自己、慕容怜,以及墨熄。

岳辰晴在旁边一呆:我的呢?我没有吗?

慕容怜不怀好意地笑道:嘿嘿,你四舅看你不起,不带你玩。

岳辰晴呆狗一样地转头,眨眨眼睛,瞧着他小舅。

他小舅并不理他,已经管自己把杯中之物一饮而尽,化梦池水的效力极强,他几乎是刚刚咽下最后一口,就垂眸枕臂伏在池边睡着了。

四舅??

墨熄看他不甘心的样子,便把慕容楚衣留下的那只玉杯又舀满,递到岳辰晴手里,岳辰晴总算被带着玩了,忙不迭地接过,说了声谢谢羲和君,咕嘟咕嘟仰头把这盏金色的水都喝了下去,而后他也四仰八叉地倒下呼呼入眠。

墨熄和慕容怜也没有再等,化梦水入喉,眼前便是骤地一沉

一开始,一切都是黑的,仿佛陷在一片浓重的暗夜中。忽然某一瞬,耳边隐隐传来剑啸清吟之声,那剑鸣有风雷之威,恸天彻地,改天地颜色。

这种剑锋鸣啸,哪怕不用眼睛看墨熄都辨得出来。这正是当年在千头魔狼群里,李清浅与自己并肩而战时出剑的声音。

那时候的断水剑还不如后来完全,但一招一式,尽是浩荡清正,灵气沛然。

随着断水剑鸣声,眼前逐渐开始有了光,四周景致也慢慢地变得通透明亮。

原是一方村舍小居,暮春时节,杏花飘了满园。

约摸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李清浅正在院中舞剑,青色的、打着补丁的衣衫随着他的动作而飘飞摆动。

但他并不是一个人,有个身着粗布绯衣的娇小姑娘正在和他拆招。她的动作曼妙而轻快,旋转避闪间教人看不清相貌。直到被李清浅点了一剑制住,她才笑着停下来,娇嗔道:大哥,今日我能多拆你十二招啦。你还不夸夸我?

李清浅笑道:红芍自是十分了得的。

原来,红芍是一位姑娘的名字。

红芍不依不饶:这句上次就夸过啦,换一句?

李清浅无奈笑道:那你最是聪慧?

上上次就是这句,你再想想!

说罢作天作地,赌气般偏过脸来。

墨熄这才看清了她的面容,但见这位姑娘约摸十七八岁,肤若芙蕖,柳叶细眉,眼尾一点泪痣。墨熄对女性容貌一贯不太有辨识之力,只瞧着她很是眼熟,过了良久才意识到,这个姑娘长得和那些失踪的女人总有几分相似。

或许应该说,那些失踪的女人都有点像她的碎片,有的是鼻子像,有的是嘴唇像,还有的是那颗眼尾的黑痣像。

李清浅收起佩剑,抬手弹了一下她的额头:想不出,不想了。说罢转身回屋里去。

你你你!你就是不用心!!红芍追着他,又跳又嚷地,聒噪得厉害,大叫道,啊!!李大哥朝三暮四!越来越不疼我啦!!

惊得满地芦花鸡跑,院中一只小黄狗跟着汪汪直吠,也不知道是在为她助威还是跟她争嗓门。

墨熄一向不太受得了女人,梦泽那种沉和的还好,红芍这样的姑娘简直能排进他的人生十大噩梦中去。

但瞧起来,李清浅却觉得她很好,言语间并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意思。

再往下看,墨熄大致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原来,这个红芍是李清浅游历扶义时捡来的一个逃荒的小姑娘。认识她的时候,他十八岁,她十五岁。一起走南闯北三年半,如今已是亲昵不可分的一双人。

只是李清浅和红芍都毫无谈爱的经历,李清浅自是不用说了,红芍看起来虽然吵嚷,其实也是个纯的不得了的姑娘,告白藏在心底从不敢出口。所以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旁人都看得出来,但这俩人却都傻傻地,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破。

最绝的是有一次红芍喝多了点酒,趴在桌上抬起眼,呆愣愣地望着烛光下看书的李清浅,看着李清浅搁在书卷边的手,忽然就忍不住,悄悄凑过去一点,再凑过去一点,忽地心血上涌,鼓足勇气握住。

李清浅吃了一惊,一时说不出话来,睁大眼睛看着她。但见红芍面颊酡红,嘿嘿傻笑着,望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星辰灿烂。

大哥

照理说郎情妾意,好容易两人中有一个鼓足勇气捅破了窗户纸,那应当就能互通心意了。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的脸,忽然就怯了。

她想,她真的配的上他吗?

早在三年前,当他走到冻饿交迫的自己面前,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他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么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了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一。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