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1 / 2)

余污 肉包不吃肉 6212 字 2019-08-30

是啊

他这是什么问题?魔瘴症从来就不是医治不好的疾病,就像这个修士说的,其实所需的,也仅仅只是几帖清灵药而已。

可是对于国师而言轻描淡写的这几贴药,却是他挖心剖肺也换不回来的。

说得没错。

他是一个连喜欢的姑娘的性命都救不了的废物。

一个穷酸货。

红芍从一开始,就不该跟着他的。

是他让她受苦了。

李清浅慢慢走回他们蜷身的茅庐,一路上像是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也没有想。街市边,有摊主正卖力地招徕着:珠翠玉搔头,花钿金璎珞,胭脂水粉样样有,客倌瞧一瞧看一看嘞

他在摊子边停落,想靠近细瞧,却因囊中羞涩而不敢上前。

小贩瞄到他,笑道:这位小哥,给心上人买些什么吗?

心上人这三个字就像针尖猛地扎痛了魂灵。

李清浅恍神间,被小贩热情地拽过去:您看,顶好的翡翠金簪,碎叶城来的料,通透得不得了

我我没那么多钱

没那么多钱?小贩愣了一下,瘪了瘪嘴,还是笑道,没关系没关系,那看看便宜的,这胭脂,膏体细腻芬芳,是我太奶的祖传手艺,价格嘛也很公道,只消二十白贝币。

李清浅的钱袋里只有三枚白贝币。

小贩看他窘迫的样子,停下了叨叨,来回打量他一番,瞧见了他衣服上的补丁,脸上的笑容就慢慢退去了。

但还是懒洋洋地从摊子上挑出了一朵旧陋的小绢花,做工和绢布都非常低劣,随意丢在李清浅面前:那要不这个吧,五个白贝币。说罢掀起肿眼泡看看他,讨姑娘家欢心,总不至于连那么点儿钱都不愿意掏吧。

李清浅羞窘难当,低头默默要走。

小贩惊了,心道自己废了半天唇舌,这人居然连五枚白贝币都不掏?顿时大怒,不顾周围人的眼光,朝李清浅瘦削的背影扯着嗓子喊道:你娘的,搞没搞错?分文不花你也想泡女人啊,你配嘛?!没钱就少出来晃荡!碍着老子我做生意!呸!

李清浅只觉得面如火烧,迎着那一束束诧异的目光,低头疾走。

走到城外,总算没谁再瞧着他了,可他的头颅却像已被折断,再也没有力气抬起来。他摇摇晃晃地往前,走到城郊送别的长亭里,颓然坐下,面目在掌心里深埋。

这么一坐,就坐了好几个时辰,等他回去小破茅庐的时候,已是日暮黄昏。

红芍侧身躺在病榻上,脸朝着门的方向。她睡得不踏实,脸颊烧的红彤彤的,一听到李清浅回来的声音,就蓦地睁开眸子,猫儿一般的眼睛圆溜溜看着他,努力大声道:大哥

第39章 祭山之女

李清浅进了屋, 他身上微凉, 手里拿着一朵沿路边采来的绯红芍花。

红芍看到花, 眼睛一下子亮了,笑道:哇, 好漂亮!给我的吗?

李清浅点了点头,没敢看她。

红芍高兴极了,就算病痛也没有把她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改变掉。她挣扎着从榻上爬起来,接过那朵花,闻闻嗅嗅, 咧嘴笑了:可惜我头发好乱, 不然簪头上!

我替你梳吧。

以前她总是缠着让他给她梳个发辫,因此也没有多想,坐着让李清浅替她将长发放下,而后梳成惯有的垂髻, 一朵娇艳灿烂的芍花轻轻簪至墨玉乌发间。

红芍摸着花瓣,笑着咳嗽两声, 嚷道:大哥你给我拿镜子, 我想看看好不好看。

李清浅道:你下床来, 去桌边看吧。

他说着, 把她唯一的一双绣鞋拿过来,摆在榻前。

自始至终,他都不曾看过她的眼睛。

红芍这会儿才终于有些后知后觉地感到有些不对劲了, 她慢慢转了脸, 回头看向李清浅。

成日里铛铛作响的小锣鼓, 却在此刻把声音放得那么低,犹如胆怯的幼猫。

她询问地看着他:

大哥?

大哥,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指捏于拳,掌心透汗,李清浅最后还是把国师在选圣女的事情与她说了。

他说的时候,头埋得很低,他大概是原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看见红芍脸上的神情,可以不让自己愈发自责难过。

他确实是没有瞧见红芍的脸,可是他却看见几滴泪水滴落,簌簌地,洇在破陋的床被上。

我我小锣鼓的嗓音轻得像猫儿,我不想走

红芍

红芍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我不要走!我不要!我生下来就被卖来卖去,大哥现在连你也不要我了吗?你也要丢下我!把我转第四手!

猫猫狗狗你给它换四个主人,它都受不住啊。红芍抱着膝盖哀哀地哭嗥着,我是个人啊我虽然笨,虽然傻但我也有感情啊,我也会难受,会舍不得你啊我不要走!我不要去!你让我病死吧,我就想天天和大哥在一起!

无论李清浅怎么说,她就是不听。

李清浅又怎么可能真的眼睁睁瞧着她病死?眼见劝不住她,李清浅把心一横,霍然起身,转身说道:你去国师那里,你的病可以治好,我也可以拿到一千金贝币。你能保命,我能得财,对我们俩都好。求你帮忙吧。

红芍怔住了,含着泪珠,呆呆看着他。

李清浅拂袖道:走吧。

红芍发着愣,但仍说:你不会的

有什么不会的?!李清浅倏忽回过头来,眼眶红红的,咬牙道,算我求求你了,三年来我照顾你,照顾得也够累了,卖了你我好歹还有一口好饭吃,你非跟着我做什么?你一直这样跟着我,最后我们会怎么样?

红芍大睁着眼睛,瘦削的脸颊上血色一点点褪去。

最后我们能怎么样?

是能拜堂成亲,还是能成为剑侠,仗剑红尘?

一个人许给另一个人,一生都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再漫长再艰难不过的事情,不是一簇热情,两颗真心就够的。

要钱帛,要信赖,要出路,也要希望。

而他们什么都缺。

三年,尚可浪迹天涯,红尘作伴,但他有什么理由让她陪着自己寒碜一辈子?那个小贩说的没错,他连一朵最丑最破的绢花都不能为她买下。他们的感情就像此刻红颜发间的那一朵芍药一样,初摘时娇艳不可方物,仿佛明日一切都无限美好。

可是它会死的。

他们在一起,不会有永恒的绢花。只有一夕红芍灿烂,瞬息零落成泥。

这世上的很多眷侣,最后都会败给金钱、败给地位、败给康健,甚至是,败给情爱本身。

李清浅不知道自己是败给了什么,说浅了,是败给了清贫,说高了,他是爱她的,所以无论如何也不会坐视她就这样枯萎在自己身边,那应当又是败给了情爱。

可是无论怎样,他都已经是个一败涂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