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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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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双眼复明,耳边也听得到声音的时候,醒来便在自己的房间里,周围安静,只听得见仆人的脚步声匆匆走过。

彬鸢不记得自己晕倒前的事情了,其实不记得也好,心口的刺痛还在,他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另一边书房里,几人聚集在一起商讨着。

叶九脸色严肃,只要想起殿下在庭院里晕倒时的表情,就害怕得心口发慌。殿下听到那两人的名字反应这么大,肯定经历了一些事情,是他们不知道的。

你们几个如何看待?

楚由这么几年一直没有待在殿下身边,也不敢乱猜测,但是知道这两人必定有一个是让殿下比较害怕的存在,不然,怎会听到名字后闻之色变。

或许应该找到两位当事人,询问就知道答案了。

这话说的轻巧,王果果皱着眉头:那两人的行踪,你还知道吗?几年前就已经没有联系了,何况是阿维库,自从那场大火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

都安也赞同的点点头:王果果说的没错,那日大火以后,宅院里乱的不行,我确实没有见到他的身影。

叶九想起了一些事情,但不知道该不该说,殿下没有挑明,应该就是不希望他把这件事情公布出来。可是,叶九觉得这对于殿下太不公平了。

握紧的拳头一点点松开,叶九最终还是说道:没有见到是好事。

几人刷刷的看向他,楚由皱着眉头,不太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叶九也不管他人的表情,往身后的椅子上一躺,疲惫的揉着太阳穴解释道:早些年殿下跟着土匪一起,那时候我依然跟在巴曼身边。若不是殿下将整件事情挑明,恐怕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发生什么了?王果果眨巴眨巴眼,一脸的好奇和担心。

浮桑国一天之内被攻打下来,你们如何看待?

国与国家之间的事他们这些小老百姓可不好插嘴,王果果闭了嘴巴不发一言,不是他不想说而是根本有心无力。都安为人比较憨厚不了解这方面的事情,只能当一个见证的旁听者。

楚由却知道得比所有人都还要仔细,因为草药的涨价,触怒了其他泱泱大国,遭到了几个国家同时的攻打,即使浮桑国有再厉害的兵,可与几个国家的比起来无异于以卵击石。

朝廷的事情,我们又怎说得上?楚由沉着脸说,显然不太想接触这方面的事情。

他们常年从商,打仗什么的真的是没有半点瓜葛,所以间接性的忽视掉了这方面的重要性。

叶九声音沙哑的说道:可就是因为巴曼,浮桑国才在一天之内就沦丧了是他将浮桑国的地图献给了南蛮国!

轰隆一声,这消息无异于是一条惊雷洒在每个人的头顶上,轰得大家耳朵嗡嗡直响。

楚由脸色阴沉沉的,不可置信的看着叶九:你说的可当真?如若这些事情是真的,那日后碰到的巴曼岂不是仗着自己被蒙在鼓里,肆无忌惮在他的面前晃悠,还拿走了殿下的产业月铺。

若有半分虚假,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叶九竖起三根手指对天发誓,眼神决绝。

这样的消息实在是让所有人都难以相信,楚由有点难以消化,借着不舒服的理由匆匆告辞。

王果果和都安也同样告辞了。

回房后,楚由一个人静静的沉思着。

风花雪月四个铺子其中风和花就在他的手上经营着,雪一直有叶九打理,而月则一直在巴曼手中。

前面三个铺子要不就是药草服装首饰和吃食,卖的东西都非常的接地气销售范围较广,可最后一个铺子卖的却不是那么简单,都是一些兵器,其中还包括了一些殿下所说比较危险的东西在里面。

楚由瞬间感觉自己苍老了好多岁,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不把铺子的契约拿回来,当初巴曼明明把契约退还给了自己,自己却带着人追出了城外又把契约还了回去,现在懊恼的恨不得拍死当初的自己。

只希望那小子千万不要把殿下研究的武器用在攻打浮桑国上,不然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安心。

时光如梭,眨眼间又是一月过去。

篝火节,达知达国最隆重的一个节日,五月五号这天举行,这一天到来时,由皇城军队组建的篝火表演会在都城里上演,到时候百姓们皆可在正道上围观。

巴曼如今二十六岁,正是施展拳脚的大好年纪,又是皇上眼前的红人,年纪轻轻就成了小有所成的军师,可谓是在朝廷之上有着比较重要的话语权。

五岁的小女儿烟茶在父亲的怀里睁着大眼睛左顾右盼,怀里抱着一个摇起来会嘣嘣直响的灯笼鼓,白嫩嫩的手指指着一个卖面具的摊子:阿爹,那个是什么?

巴曼抱着女儿来到摊位前,把一个狐狸面具拿起来放在女儿脸上带着,小孩子喜欢的不得了,又把面具拿下来观摩,最后戴在爹爹的脸上。

巴曼扔下几锭银子又离开了,他今天专门带着女儿出来玩,只想逃离那个疯女人的眼里。

他所烦躁的疯女人正是自己的妻子叶洒儿,整天神经兮兮的以为他在外面找女人,回到家就撒泼打野,各种耍无赖。

如果彬鸢知道男女主成为这种相处模式肯定会笑掉大牙,毕竟这和剧情当中的恩爱夫妻相差甚远。

带着女儿在城中逛了一圈,看着家家户户都在筹备着篝火节,觉得甚是无趣,路过一个胭脂店铺时,巴曼脚步停了下来。

其实他并不是不爱那个愚蠢的女人,可毕竟是枕边人,女人的妒忌心很强,稍有不慎就会成为一把要了自己命的利器,适当的时候还是得讨好一下。

胭脂铺很小,店门口的牌子非常简陋,毛笔字潦草的写着一抹嫣红,这字迹看起来还非常的丑,可见得写这块牌匾的人得有多大的勇气才把自己的字挂上去。

店铺虽小却五脏俱全,琳琅满目的胭脂和香味非常冲鼻,巴曼闻不习惯,只好冲着在柜台上正单手支着脑袋打盹儿的店老板说了句:可有妇人常喜欢用的胭脂?

那老板一下子瞌睡惊喜,看了一眼巴曼,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一个抱着小孩的男子来到自己的店里买胭脂,目光有些惊讶,但还是客气的说道。

我在店里可不做寻常生意,这位大人莫不是走错了店?

你是男的?!巴曼看着对方眼角涂红身着花花绿绿的衣裙,没想到开口说话竟是一个男子的嗓音,当真吓得后背生寒。

店老板有点发脾气,眼中含怒:怎么我是男的,你有问题吗?

巴曼赶紧摇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给我拿一盒胭脂吧。像见了鬼似的赶紧将银子放在柜台上,恨不得下一刻迈脚就跑跑出店去。

老板拿起银子看了看,不耐烦的说:要哪种胭脂啊?

巴曼哪懂这些东西,胡乱搪塞:随便来一盒就好了。

店老板不爽的瞪了一眼这男子,怎么会这种人,他店里的胭脂,不对症使用可是要出人命的,哪来的随便之理,当即就叉着腰对着那男子说。

大人能够光顾小店是小店的荣幸,可是大人你得考虑清楚了,这胭脂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用的,惹出了人命,责任得自个担着。

巴曼觉得这店老板阴阳怪气,抱着女儿直接走了连钱也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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