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书是书画。一般参加文贤集会的文士们都会携带惯用的文房四宝,可将会中趣事记录在案,供人鉴赏。

除此之外,还有天子刘宏最好书法的原因。

光和元年,刘宏创办了鸿都门学,广征天下有文采之士,甚至还举办过书法大赛,从中选拔擅长书法者。师长钦的父亲师宜官便是其中一届冠军,才会被刘宏征为选部尚书,入尚书台为官。

如今权势都在尚书台,士族子弟挤破了脑袋都想入鸿都门学,拼了命地练习书法。李仲文于两年前考入鸿都门学,凭的便是一手与师宜官如出一辙的隶字。他入学后自觉高人一等,愈发恃才傲物。

虽有一路畅谈,师长钦依旧摸不准糜荏有几分能耐,只能轻声在他耳旁分析:长史别看这李仲文心性高傲,他的一手书法却还算不错。他最擅长隶字,形似家父手书,很得大家推崇。

他说这话时,尾音微微上扬,语气同眼眸深处都透了一些轻蔑。

李仲文惯来清高,却一直模仿他父亲的字,甚至比他这个亲儿子还像。且不说此中深意,光是这言行不一就足够师长钦不喜。

除书法外,他很擅长投壶。武帝时曾有郭舍人激矢令返,一矢百余反。李仲文虽做不到郭舍人这般,但曾有过反复十次,不能小觑。

至于乐器,李仲文只会琴,曾当众演奏《箫韶九成曲》,手法无甚错误,只不过听琴听意,不过尔尔。

糜荏听完,不置可否挑眉,也未对师长钦此言做出任何评价。他将目光放到李仲文身上:李公子,可是三局两胜制?

李仲文已重新打起精神:不错!

他对自己的才艺颇有自信,赢过糜荏这等满身铜臭的溜须拍马之辈毫无难度。但为防止糜荏怀恨在心,他已决定在第二场乐礼中输与糜荏。这样,这位第十一常侍总不至于当着大家的面恼羞成怒,暗中给他父亲小鞋穿。

在下却觉不妥。糜荏语气温和,既然说好三场,那么输一场都算不得赢李公子以为如何?

众人哗然,纷纷惊诧于糜荏话语之中的狂妄之气。但转念一想,说不定这糜荏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只能赢一局呢?这样即便李仲文赢上两局,也是不算赢的。

李仲文自然想到这一关键点,登时就被气笑了。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又道:糜长史既有如此豪气,那在下可否再加一个条件。

他原打算给糜荏一个台阶,但糜荏既然给脸不要脸,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请说。

今日之战,你我愿赌服输。将来不论何时何地,但凡胜者在场,输者必须退避三舍,不得再追究任何!弹不好琴又如何,糜荏一介商贾也不见得会乐器。

糜荏面上瞧不出任何端倪:一言为定。

不知怎得,瞧着糜荏从容不迫姿态,荀彧心中总有不详预感。想到两人赌约,他叹了口气提醒李仲文:仲文兄,糜长史师从大儒郑玄,你千万莫要小觑了他。

李仲文微微愣神。

只是外围仆人已取来两张案几,他没有机会再详细询问了。

既然主要是比书法,那么书写内容并不重要。两人以林荫为题,半个时辰内成书即可。

为防止发出的声响打扰两人,众人各自三五成群,在两人身后铺席而坐,安静等候。

荀彧命仆人取了一卷书来。这是他最近在读的杂记,很有意思。他双目凝视着最近读到的地方,不知怎的便想到了那日见过的糜荏字迹,慢慢出了神。

以林荫为题,内容虽不重要,但也是加分之项。李仲文提笔环顾,见周遭草木繁盛,蝉声嘶鸣,思绪莫名有些恍惚。

天子酷爱师宜官之字,曾评价它如鹏翔未息,翩翩而自逝。李仲文先前虽擅长模仿师宜官的字,但他为人高傲,内心深处始终以模仿他人字迹为辱。他的字在别人看来许是与师宜官很相似,但只要浸□□法多年的行家便能看出,他的字形似而无意,有形而无骨。也因此,即便他的字在外颇为出名,却至始至终也入不了天子之眼。

但许是今日被糜荏一激,他心中一片清明顿竟生一丝灵感,脑中竟陡然生出鹏鸟展翅翱翔天际之画面,心胸由此而无比开阔。这般感觉玄之又玄,他趁此时有如神助一般的玄妙境界,执笔蘸墨,愤而下笔。

夏风在林中穿梭而过,宣纸轻轻颤抖。李仲文的额头激动而渗出些许汗珠,而他却丝毫不为外界所影响,紧紧抓住了那一闪而逝的灵感,沉入其中,仿佛世间所有都已无法扰乱他的此时此刻。

许久,他终于将笔放下,轻轻舒了一口浊气,这才有空看了一遍自己的作品。

通篇一百十三字,主要陈述了此地风景与他方才脑中鹏鸟展翅翱翔天际之景。文采虽是一般,可一眼看过去却会被紧紧吸引住,关键就在这满篇书法。

这并不是他写过的最像师宜官的一副字。

却是他终于开窍,初成风骨之始。

这一局,李仲文已胜券在握!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仲文迫不及待将之展示与众人。

隶书是一种庄重的字体,讲究扁平工整。李仲文这一副字轻重顿挫,波磔起伏,极具美感。也许笔画之间还有缺憾,但字里行间溢满灵气,风骨颇为开阔,瑕不掩瑜,不失为一篇上乘之作。

即便是站在糜荏一方的文士们,也不得不承认假以时日,李仲文必能成为书法大家。

于是众人看向糜荏的目光或担忧或讥诮,有些人甚至已经想道,待会糜荏输了之后该要如何圆场安抚。

谁也不曾注意到,荀彧微微皱了眉。

在下苦练十载,今日终有小成!见糜荏已然搁笔,李仲文昂首挺胸,戏谑一笑,糜长史,在下应该感谢您。若非糜荏,他绝对不可能这么早摸到书法意境边缘。

糜荏依旧风淡云轻:客气。

李仲文道:不知可否一观糜长史所书?

糜荏将完全干透的宣纸递与一旁师长钦:请。

光和六年六月,余出京洛,西至洛山。古人有言: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俯仰天地间,亦有感于斯文也。【1】

师长钦一字字诵读全文,面上愈发惊讶。

他的声音不低,众人都能听清。比起李仲文那一篇,糜荏这篇游记,全篇二百余字,不仅辞藻华丽,更有为人处事的衍伸寓意。仅看文章,已不失为一篇佳作。

至于书法,糜荏写的并不是时下流行的隶字,而是行书。

行书是先帝末年,颍川文士刘德升独创的一种字体。这种字体介于楷、草之间,字迹妍美,风流婉约。因书写便捷,字体也不似草书难以辨认,一经问世独步天下。但因创作时间不长,京洛学子不敢盲目跟风学习。

倘若刘德升的行书偏于楷书秀美,那么糜荏之字则更偏于草书狂放。其笔走游龙,行云流水;字里行间,秾纤间出;映带安雅,筋骨分明观此文章,便带着登高远眺、将天地尽收眼底的淋漓畅快感。

荀彧细细看了半晌。

这篇字比那日他见过的更加狂傲一些,初看便觉豪情扑面,只待抒发。

倘若李仲文的字如同即将展翅的雏鸟,那么糜荏的字就是真正翱翔天际的鲲鹏。此中气势,无可媲美。

他未品完,宣纸已被人小心抢夺而去。甚至有文士反复观看数遍,口中称赞不绝。

良久才像是想到了什么,慢慢转头看向李仲文。

李仲文的字并不差,且他发挥超常比之前更出色,若是没见过糜荏的字,他定胜无疑。可正是因为有了如此强烈的对比,他的锋芒竟被完全掩盖,再不起眼。

李仲文面上志得意满的笑意逐渐僵硬了。

他胸中自得之意,也完全凝固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作者有话要说:【1】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一段取自《陋室铭》,大家应该都知道,所以引用的时候加了古人有言。毕竟我写不出来,o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