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过来人(2 / 2)

“不信。”别说是一见钟情了,就连日久生情,孟韬如今都是不相信的。此去经年,他好像心里空了太久,久到已经忘了情的滋味了。

“我信。”孟高又咽了一口酒,这好像还是他第一次和哥哥这样说话,就好像是两个成熟的男人平等的对话。

“哥你知道吗,开学第一天她选了我做同桌,她抬头看我的那一眼,我就好像……哥你知道触电的感觉吗?就像是有电流从脚底开始,直接到心脏和头一句话,可是我就好像是看见了天使。”

“我是不是还挺可笑的?这年头竟然真的有人相信一见钟情?”孟高见哥哥不说话了,自嘲了一句,“可是越相处下来我越觉得她好。她有点胆小,有点傲娇,总是在心里和自己较劲,但是却也温柔,可爱,善良,真实。哥,我觉得我这辈子不会遇到更喜欢的姑娘了。”

“可是你的一辈子才刚刚开始,人生还很长。”孟韬这话说出口才觉得耳熟,当年好像也有人这么教育过他。

大人们总是说“你才十几岁,以后你还会遇到很多更好的人”。可是,有个词叫做先入为主。至少孟韬走过这十年再回头望,十五岁那年认定的人竟然还在记忆里闪闪发光。

“哥,我知道,我和简易才认识三个月而已。我知道,这么短的时间谈什么天长地久都是鬼扯,可是哥,你难道就没有过那种非她不可的感觉吗?”孟高说完轻笑了一声,看了看哥哥笔挺的军装和永远不苟言笑的样子,“也对,你肯定没有过。”在孟高的心里,哥哥这种极端自律的人怎么会让自己陷入这种手忙脚乱的感情纠葛中呢?

有过。孟韬自嘲,也许血缘关系真的神奇,他现在看着孟高这小子的样子,竟然和当年的自己如出一辙。

“我不是来劝你的。只是,你们还小,不要在这个年纪给人家女孩子太多承诺。大男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轻易许诺。”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变成了岁月里的一根杆,如果足够幸运善始善终,那便是青春的一柄旗;若是不幸,那便成了心中的一根刺。

孟高点点头。今夜兄弟两人第一次以男人的方式对话,说话间各自心里想的都是自己心里住着的那一位姑娘。

“你睡客房吧。”孟韬不再和弟弟说话,收走了他手中的酒杯把他推进客卧。

孟韬走回餐厅提起桌上的酒瓶,又替自己斟满了一杯。

孟高酒喝得急,摔倒床上的时候只觉得一阵头重脚轻的眩晕。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直接拨通了电话簿置顶的那个号码。

“你睡了吗?”

“没……”简易躺在被窝里,听见孟高似乎有点含混不清的声音皱了皱眉。

“简易……我喜欢你……”

“你喝酒了?”简易坐起来拉开床头灯,刚刚还柔和的五官线条严肃起来。

“简易……我喜欢你……”

“我知道。”

“简易……你明明也喜欢我的,你为什么不说……”

“简易你说你喜欢我!”

“简易……我喜欢你……你也要喜欢我……”

简易没回话,只是静静抱着手机听他说话。孟高嘟囔完几句话之后倒头就睡了过去。简易听着那头他均匀的呼吸声,也放下了手机。

“小白……”简易戳了戳床头挂着的毛绒小熊小白,“我也喜欢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