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混吃等死的最高境界(2 / 2)

垂到腰部的头发还在滴水,流淌在衣物上却直接滚落下去,没有半点痕迹,由此可见,这衣物确实好得出奇。

卿欢用干净帕子将头发上多余的水分吸干,走出外厅的时候却发现屠潜贵还在这儿,旁边坐着的是去偏院儿里沐浴完毕过来用膳的卿玖。

卿欢将帕子递给旁边的丫鬟,瞪了瞪屠潜苏,没好气的轻“哼”一声,学着屠潜苏的性子翻了个白眼道:“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说着,直接无视了屠潜贵,自顾自的在主位坐了下来,拿起筷子竖起在桌子上点了下,直接越过屠潜贵,招呼了一声卿玖:“这个最好吃了,你可以尝尝这个,我最喜欢的。”

虽然卿欢摸不清桌子上屠潜苏到底最喜欢哪个,但是碍于屠潜苏的性子,肯定是只有喜欢的菜才有资格摆上桌子,而且基本上都是曾经最喜欢的菜,现在也同样喜欢着。

爱炫耀和喜欢分享的性子让卿欢眼睛亮亮的,但是别扭的少年心思让他虽然讨厌大哥,但是大哥露出落寞的神情,心里却又不是滋味儿,“再摆一副碗筷过来。”

“你留在这儿不就是要陪我用膳吗?不吃干嘛还不走?”

刚想摆手拒绝的屠潜贵将话咽了回去,只能端着碗筷陪着一起吃。

卿欢跟卿玖眼角注意着屠潜贵的神色,察觉并无诧异或者疑惑之类的神情,同时在心里松了口气,总算是蒙混过去了。

然后,两个饿惨了的人也不管屠潜贵了,直接大口夹菜吃饭喝汤,为啥要说话?多吃几口他不香吗?

没想到屠潜苏这人奇葩是奇葩,中二是中二,品味还不错,每道菜味道都极好,而且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菜端上来,但是每一道菜都极其精致,还耗费时间。

果然是个懂得享受的纨绔富二代啊!

这日子,这日子给我我也要混吃等死啊,混吃等死他不香吗?

屠二是不是傻?

把老大屠潜贵干掉了,谁给他当牛做马挣家产挥霍混日子?典型的脑子不清楚!

卿玖觉得,如果是自己,绝对的要将大哥给供起来啊,每天像小情人一样给大哥说几句哄人的话,送几个精心准备的礼物他都愿意!

这日子,简直过的不要太逍遥了。

然后,吃着吃着,卿玖从碗里抬起头来,边咀嚼着嘴里的饭菜,边看着卿欢,想了想,又低下头来使劲儿刨了几口菜。

沃日,身边竟然有个活生生的例子!

还是大佬聪明,大佬威武,跟着大佬享福。

夹了一筷子白嫩嫩的银鱼,合着白米饭刨进嘴里,脑子里却在思索着,怎么样给程大佬做出一条专业的,规范的压榨宿主,顺便最大程度的提前享受混吃等死的养老悠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