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1 / 2)

苏莫遮和大金又全都听罗参的,吴虔是个没有主见的人,毕竟他第一次出活儿,而池长勋,只是想保护好吴虔,其余的也不愿意多管。

于是这样下来,高峯就决定从白先生入手,和白先生打好关系。

高峯凑过去,走在白先生边上,殷勤的说:你姓白是吧?我听他们都叫你白先生。

白先生不姓白,白是他的氏族,他其实姓销。

白先生看似温和,其实不愿意和高峯多说,便没有纠正他。

高峯笑着说:白先生,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我以前来过一次,对这里很熟悉。

高峯看这白先生的眼神,也是贼眉鼠眼的,毕竟白先生长相漂亮,和万俟林木那种不近人情的清秀不一样,是一种阴柔的漂亮,也能激发男人的征服欲。

高峯显然是个双性恋,对男人女人都可以,主要长相好看,生冷不忌。

大胡子猎户拎着柴刀,被挤到了后面,絮絮叨叨的说:他熟悉?他能有我熟悉?熟悉还要找向导,嗤

大胡子重重的嗤了一声,想要挤上去,结果又被高峯给挤了回来。

销离麓跟在后面,眼神一错不错的盯着白先生,蹙着眉盯着争风吃醋的大胡子和高峯。

苏莫遮从旁边挤过来,笑着说:看来你义父的桃花运还挺旺盛,向导和这个渣男,都看上你义父了。

销离麓瞪了他一眼:别胡说。

苏莫遮被销离麓瞪了,却笑起来,好像特别高兴,笑的销离麓浑身发毛,说:笑什么?

苏莫遮小声说:小鹿鹿,你知不知道自己瞪人,特别带劲啊!别踢,我错了!

销离麓追着苏莫遮,两个人围着大部队来回转圈的跑,虽然苏莫遮身手不如销离麓好,但是苏莫遮的资质一等,之前中了怀莫,被激发了一些潜力,所以身手也是异常敏捷,销离麓竟然抓他不住。

万俟林木冷漠无情的看着两个人围着大部转圈,老鹰抓小鸡,淡淡的说:你们在玩抓我啊么?

销离麓:

销离麓这才恍然大悟,自己竟然这么幼稚!

大家跟着高峯往前走,大胡子又挤上前去:这条路不能走了,再往前走是个雪坡,非常容易发生雪崩,不能再走了。

高峯却不以为意:咱们就是要沿着雪坡往上。

大胡子猎户蹙着眉,一脸严肃,虽然看不清楚他的面目,但是那种严肃又冷漠的感觉绝对不会错。

前面似乎酝酿着巨大的危险。

大胡子猎户说: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不能再往前走了!前面真的很容易发生雪崩。如果雪崩了,不只你一个人,所有人都要跟着赔命,你赔得起吗?!

高峯不屑:危言耸听什么,跟着我走就对了。

大胡子和高峯争执不下,白先生看了看天色:先扎营休息一会儿。

打手们立刻依言扎下营帐,生起火来,做些热水。

万俟林木找了块凸起的石头坐下来,刚一坐下来又站了起来;嘶真凉!

罗参坐下来,拍了拍自己的腿,温柔的对万俟林木招手:来,木木,坐我腿上。

一个大男人,坐在别人腿上,一般人可能都会拒绝,不过轮到万俟林木就不会拒绝。

他想来不怎么看别人的脸色,而且地上真的很冷,罗参想要充当真皮沙发,万俟林木自然高兴了。

万俟林木没有犹豫,立刻坐过去,就坐在罗参的怀里。

罗参搂着他,笑眯眯的说:我现在突然想到了一个成语。

万俟林木奇怪的看他了一眼:什么成语?你还想即兴赋诗一曲?

罗参笑着说:赋诗就算了,不过这个成语很贴切坐怀不乱。

万俟林木这才明白,原来罗参又想不正经的事情去了。

万俟林木抱着热水暖手,就看到大金坐在一边,沉默寡言,也不喜欢说话,拿出一只小碗来,一看就是准备做黑暗料理给小金吃。

万俟林木眼睛一亮,立刻抛弃了罗参,凑过去。

万俟林木不喜欢自己做饭吃,但是竟然特别喜欢和大金一起做饭给小金吃。

罗参已经看透了他的本质,其实万俟林木就是喜欢把小金缕喂胖,喂成大金缕,这样就从小金线,变成了大金条!

万俟林木是单纯喜欢小金的颜色罢了

大金把巧克力橘子水果糖等等放在小碗里融化,万俟林木说:不用你的血了么?

大金说:把金缕引出宿主体外的时候,才需要用我的血,一般喂食的话,普通的食物就好,小金比较喜欢巧克力和橘子糖,如果没有的话,面包、米都可以,它都吃。

万俟林木眨巴着眼睛:这么好养活?

大金提起小金,难得笑起来,挠了挠后脑勺:确实挺好养活的,给什么都吃,就是太容易发胖,一胖的话,就无法通过银针钻进宿主体内了。

万俟林木说:发胖好啊!发胖就变大了!

大金:

其实小金什么都吃,杂食动物,不管是蔬菜、水果、肉、主食等等,它都吃,值得一提的是,小金的最爱是零食。

但他最最最最爱的,还是大金的血液。

所以大金才会用自己的血液,把金缕从宿主体内引出来。

万俟林木眼睛闪烁着冷酷的光芒:大金,金缕他有没有什么兄弟姐妹?或者儿子女儿什么的?

大金眼皮一跳,说:这我一直没有找到适合的海虫,所以小金还没有交配,没有儿子女儿

兄弟姐妹呢?万俟林木又问:或者小金爹妈也行!

罗参揉了揉额角,一副很头疼的样子,木木竟然连小金的老父老母也不放过

大金尴尬的说:小金是我捡的,应该没什么兄弟姐妹,父母的话不太清楚

这样啊万俟林木特别的失望,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罗参赶紧把万俟林木拉回来,让他坐在自己腿上:乖,别闹了,你养我一个还不够?

万俟林木嫌弃的说:可是你没有小金长得好看。

罗参:堂堂无启族族长,不知道多少显贵的千金小姐排着队倒追,竟然比不过一条肉虫子?!

不,重点是金色的肉虫子。

师父被鄙视了,大金默默的调和着黑暗料理,还是不掺合的好。

大金把巧克力丢入碗中,想要用勺子搅拌一下,伸手一摸,勺子不见了?

大金左右看了看,皱了皱眉,勺子应该就在这里,怎么不见了?

他没当回事,又回头去背包里找了另外一把勺子,拿到勺子一回头,小碗又不见了!

一转眼也就十秒钟的时间,先是勺子,又是小碗,大金可以确定,小碗刚刚就在眼前绝对不会有错。

你们谁看到了高压液化气炉了么?

刚才就在这里啊?

怎么回事儿?一回头不见了。

几个打手似乎也丢了东西,不停的在找。

销离麓站起来去看情况:出什么事了?

打手说:老大,真是奇怪了,咱们的液化气炉丢了,刚才还在呢,转眼就不见了。

他们带来的液化气炉,不是普通的液化气,而是野外高压的气炉,专门在高原雪山做饭生火用的,虽然还有储备,不只是带了一个。

但是液化气丢了,始终是隐患,这里还是雪山,前面有个雪坡,按照大胡子的话来说,容易发生雪崩,一旦液化气炉爆炸,那威力可是不容小觑的。

销离麓皱眉:快找找。

诶,你们看!

苏莫遮突然指着远方,雪坡上一棵挂着冰挂的枯树:是那个吗?

高压液化气炉!

还有大金丢失的勺子和小碗。

小碗里的糖果汁滴落在冰挂上,顺着冰挂滴答滴答的流下来,竟将冰挂染成了橘子糖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