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把刀[种田] 第263节(1 / 2)

嘿嘿。

吃完了热的双皮奶后,另外两碗双皮奶也已经冷却得差不多了。温迪把双皮奶端进冰窖冰镇,转悠一圈,拿出来三个鸡腿。这里的一个鸡腿指的不是快餐店里的分量,还连着底下的肉,算体积一个能抵得上一般快餐店里四个鸡腿或鸡翅加起来的大小。她拿出这样大的三个鸡腿,剔出骨头,将纯鸡腿肉剁成块状。鸡块的大小约有八个麻将用骰子合拢那么大,做好后塞进嘴里,一口一个刚刚好。

切好了鸡腿肉,下面就该腌制了,温迪准备了一个干净的空碗,先把切块的鸡腿肉放好,再依次撒入黑胡椒粉、盐、辣椒粉,一般的腌制放了这三种调料就足够了。但温迪还有一个小窍门,她进储藏室里拿出一棵菠萝,切开来挖出果肉,捣碎后榨出果汁,将果汁倒入碗里,利用菠萝的酸性使肉质软化。用橙子也可以达到一样的效果,但温迪手里已经没有新鲜的橙子了。

倒入菠萝汁后,用筷子拌匀,把肉先放到一边慢慢腌制。

在此期间,温迪做其他准备。取一个木盆,倒入一半生粉,一半面粉,用无水无油的筷子将两份粉末搅拌在一起。混合好的粉末,就是鸡腿肉等下要蘸的炸粉。温迪之所以要这样混合,也有原因:用生粉做炸货,炸出来的食物外壳非常硬脆,口感好,但颜色会发白;用面粉炸,炸出来的食物外壳是金黄色的很漂亮,但稍微放一阵就软了,失去了酥脆的口感。而现在她将两种粉末用一比一的比例混合,炸出来的食物既漂亮又美味,色香兼具。

接着温迪再打散一个生鸡蛋,这是做炸货时用来裹浆的。

打完鸡蛋,温迪扭头去检查腌制的鸡腿肉。经过一段时间的腌制,它已经析出了少量汁水,这时可以用手将它揉捏一下,让鸡腿肉重新吸收腌料的汁水,将多余的菠萝汁倒掉后再揉一揉,随即将打散的鸡蛋倒进来,再次用手搅拌,让鸡腿肉和蛋液混合。随后,抓一捧裹上蛋液的鸡腿肉,放到炸粉中,滚动一番后,将蘸满炸粉的鸡腿肉放进铁丝做的筛网里。重复这个步骤,直到将所有的鸡腿肉全部裹上炸粉。

最后要用筛网抖一抖,把多余的炸粉抖出来,再将裹好炸粉的鸡腿肉放进盘子里。

下面准备一个石碗,倒入大量的花生油,架上火灶开始加热。

在炸食物前,温迪拿来一根筷子**油锅里试温度,当筷子周围冒出小气泡时,就可以开始炸了。做炸货非常简单,用筷子夹着鸡腿肉,一块块放进油锅里即可,但一批次不能放太多,否则油温下降太多,会影响做炸货的温度。炸食物讲究的是快炸,不能用太大的火,但也不能用小火一直在油里待着,那样做出来的东西口感不好,口味也糟糕。只要这些下锅的鸡腿肉表面变成金黄色,就可以捞出来了,先装进漏网里沥油,放几分钟再转移到盘子里。

温迪和黑毛分别进冰窖和储藏室,一个端冰镇的双皮奶,一个去接葡萄酒。

酒和炸鸡米花向来都是最佳搭档,陪着冰镇的双皮奶,撒着葡萄干,用勺子舀着慢慢地啜,也别有一番风味。这次,温迪没选择在山洞里待着,她选择将食物端出去,放在院子里的餐桌上,随后和黑毛对坐。先举杯轻轻一撞,“干杯!”然后,痛快地开吃。

这次的鸡米花不需要复炸,因为炸粉配制得好,炸第一遍就能得到非常酥脆的口感,嚼起来的时候,只要不说话,能听到它在嘴里碎裂时发出咔呲咔呲的响声,特别的脆。鸡米花一颗颗全都是金灿灿的,一口口嚼碎后再举起酒杯咕咚喝一口。“哇啊!”酒的香味和鸡米花的香味冲在一起,在舌面上缠缠绵绵。

她舀起一勺双皮奶送进嘴里,慢慢地津,感受着它在舌尖融化,顺着食道溜下去。

好吃!

等温迪满足地吃完这顿下午茶,今天下午也已经走到了尽头。

晚餐用蘑菇汤和炒面糊弄过去,温迪和黑毛的共同想法仍然是要睡个好觉。

吃完晚餐,下了几盘棋,两人就各自上床睡觉了,这时还不到九点。

“明天还继续休息吗?”黑毛问。

“明天?当然不。”温迪挥舞着小拳头,“我们得努力、奋斗、积极、向上!”

“那么明天是?”

“去密林!”

黑毛从床上爬起来,惊讶地问:“又去这么远?”

温迪安静地躺在床上,用语言安抚他:“放心吧,这次绝对不会再有意外了。”

“我觉得你说话还是别太肯定比较好……”

“好吧,那我就换个词。”温迪纠正,“明天,快去快回。”

也不是温迪真的这么有冒险精神。

是她不得不去。

再过几天,就将进入雨季,到时候她想远行都出不去了。

第302章 第302日

洗漱后,温迪先跑出去看了眼日晷的时间——现在是上午六点。

时间正好。

天上挂着太阳,它带来温暖却并不焦烧,站在外面偶尔还能吹到一点冷风。时间再晚一点就不行啦,回过味的阳光是极其炙热的,烤在皮肤上逐渐发出试图煎蛋的热量,根本没法在太阳底下站着不动。至于中午就更加可怕,谁要是敢在这种大晴天的中午去太阳底下站着,一般叫脑子不好,统称不要命。

温迪是要命的,所以她选择装好行李立即出发,到达竹林营地再进食第一餐。

赶路的时候没有时间看风景,她直接乘上黑毛扛的旱船,由他起步一路飞奔来到竹林营地。

到达竹屋后,温迪首先掏出一根大骨头,熬了一锅猪骨汤,随后取出各种冷冻的食材,如各种丸子,切成片卷的猪肉,在汤烧开后丢进去煮,除此外还有一些蘑菇,干黄花菜,芋头也迅速地切块,丢进汤里,还能省略加淀粉水勾芡的步骤。

最后五分钟,再煮一把粉丝,撒些香菜,等水再次沸腾时加盐调匀,就可以捞起来吃喝了。

吃完饭,按照她的估计,现在应该不到上午九点。

如果她的速度够快,今天绝对可以做到速来速归。

温迪背上她的小筐子,给黑毛递了个眼色,“走呗。”

“嗯!”

两人穿过竹林,沼泽,大雾区,先行进入密林。

在密林入口,可以看到满地都是鲜红的草莓,长势喜人,一颗颗都又红又大,明显成熟了。

温迪只是确认了一下新鲜度,暂时没动手。

草莓是非常脆弱的水果,保质期短,经挤压容易损坏,反正有各种各样的缺憾都影响它的采摘,运送以及保存。但因为它实在太好吃了,所以,即便它有这么多缺点,也不影响它受欢迎。温迪今天来这是绝对要把草莓带走的,但不是现在,她得先进密林深处去采摘新鲜的蘑菇带走,然后再来摘草莓。

温迪在密林入口留下了一个空筐子,用石头压住防止它被冷不丁吹来的风糊倒,然后带着另外两个筐子,跟黑毛一起进入密林深处,沿着记号走,来到了蘑菇丛。她们在这里大有收获,温迪和黑毛分开行动,将所有尝试过的蘑菇全部从泥土中拔出,丢进筐子里。蘑菇虽然也是鼓鼓囊囊的东西,但它的承受力要远远比草莓强大得多,就算临空撞击,或是高空坠落入筐,也基本不会有损坏。

她们收集了满满一筐子的蘑菇,接着,前往山泉处,在果树林摘了许多的菠萝和芒果。

此外,温迪还好运地发现了一棵橙子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