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我对钱没有兴趣(2 / 2)

老崔也没有继续逼问,而是话锋一转,向正在开车的麦可问道:

“老麦,你第一次抢银行是怎样的?”

一边握着方向盘,麦可一边随口应道:

“1988年,卡瑟市郊区,在一家小分行抢了一万。以前做什么都比较简单”

“天啊,那是他妈的25年前!”

感叹一声之后,坐在副驾驶的老崔,通过内后视镜,瞥了瞥正在整理手套的陆齐,随即说道:

“所以好麦坞先生,你要不要跟大家讲一下你的工作经历呀?”

显然,“好麦坞先生”这个外号,指的是陆齐。

突然被点名,陆齐手上动作不停,随口应道:

“我没抢过银行。如果有的话,那这将会是我的第一次。”

“为什么不去抢一次?听麦克说过,你之前是在酒吧当酒保,生活可没有现在这么舒服”

“不瞒你们说,以前的我,对钱没有兴趣。”

这绝对不是装逼,而是实话。

上一个热血无赖世界,由于他的世界任务是“瓦解新安义”,所以,他每天绞尽脑汁的不是怎么才能赚钱,而是怎么才能帮助卧底的主角沈威,一起瓦解新安义这个大组织。

钱的问题,他还真没太考虑过。

来到洛圣都,要不是世界任务,他也不会跟麦可、老崔以及小富,这几个性格迥异的家伙,去干各种危险系数极高的事情。

好好地在洛圣都度度假、混混日子,顺便试试洛圣都的传统服务业,再学点技能傍身,它不香嘛?

显然,老崔对这个回答非常不满意。

“fxxk!这说的是什么屁话?!”

“这个世界上,还有对钱没有兴趣的煞笔吗?”

有呀,我的家乡就有一个,而且人家还当过首富呢

虽然很想这样说,但是,陆齐还是摊了摊手,一脸无所谓:

“信不信由你,反正现在我已经改变了,不想继续当那种煞笔。”

闻言,老崔抚掌大笑,“耶,这才对嘛不喜欢钱的人,我可不敢跟他一起玩”

“因为这种人,要不是白痴,就是想要比金钱更加昂贵的东西!而往往为了达到那种目的,他会不惜一切代价”

说完,老崔还意有所指地瞥了瞥正在开车的麦可。

然而,麦可并没有注意到。

陆齐说完,老崔又想起了车里还有一个人没发言,再次提醒道:

“嘿,轮到你分享了,小鬼!”

被老崔抓住不放的小富,只能略显无奈地再次强调:“我都跟你说过了,我不记得细节了,老兄。”

“不要闹他了,崔佛。”正在开车的麦可,也出声帮小富打圆场。

然而,崔佛并不买账。

“这可是个重要的时刻,麦可。”

“我们即将面对几乎是必死无疑的未来,大家试着在这里交心,互相倾诉心声,可是这个家伙只是坐在那里,光听别人讲,自己什么都不说。”

“嘿!如果他不记得了”

没等麦可说完,老崔立马打断了他:

“如果他不记得?我是信任这个人才将自己的性命托付给他,但他却不信任我,不肯跟我详细说第一次抢银行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