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朱国平是真的被吓到了,紧紧地拥着她说道:“小满,你以后别这样吓我了,我受不住。”

林小满虽然心里感动,但是这种事情,哪里是她能决定的呀,不过见朱国平满脸的后怕,林小满还是轻拍了一下他的背说道:“放心吧,以后我们肯定会好好的。”

但是想一想还是忍不住加了一句:“如果你以后要是对不起我的话,那我就不要你了。”说不要还是轻的,要是敢出轨的话,她绝对揍他没商量。

“睡傻了吧你,快起来洗脸刷牙,我去给你弄点吃的。”朱国平揉了一把林小满的头发,然后走了。

林小满当然没有这么听话了,她看见朱国平离开的身影,看到被关住的房门,立刻就研究起了手上的小葫芦,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手指小葫芦?

好像不太对,书中描写的小葫芦好像大一点吧,书中是怎么描写的?

好像是说比巴掌小一点的小葫芦摇起来叮当作响,还有流水的声音,林小满摇了摇,水声倒是听到了,但没有叮当作响,这到底是不是那个书里面能产出灵泉的小葫芦呢?

“管他三七二十一,有用没用的先试一试再说吧。”林小满看着小葫芦立马下了决心,用力一扯手掌心之前被弄破的伤口的疤痕,血珠一下就冒了出来。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竟然也不需要她动手把小葫芦放过去,那血珠一颗颗地飞了起来,像是被磁铁吸引的铁珠一样,一颗颗的血珠飞到了小葫芦上面,然后立刻就被吸收了,小葫芦也从原本的黄色慢慢地变成金黄。

这一看就是有戏了,就是吧,这些流血的速度太快了吧,都这么久了也没见它有停止的迹象,这小葫芦该不会是想把她吸|干吧?那她可亏大了。

林小满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却没有给掌心止血的行动,只是在那里吐槽道:“我去,这么小一个伤口流我这么多血吗?最后不会给我整贫血了吧?”

这小葫芦好像能听懂林小满的话一样,它身上那金黄色的光泽竟然闪了一闪,似乎透露出一点委屈。

“呦吼..你还委屈上了?你喝我这么多血我都还没说你呢,你倒先给我委屈上了。”

小葫芦身上的金光又闪了一闪,林小满现在是不了解它的想法了,但是她有一种感觉,等小葫芦喝够血了,他们两个建立起联系了他们就能自由交流了。

“行叭,喝就喝吧,跟个小孩子似的委屈,不过你悠着点啊,我这肚子里还有孩子呢。”林小满嘱咐一句,她可不想因为这个小葫芦就失去了孩子,哪怕这是一个金手指,也比不上她的亲生骨肉。

然后就看到那小葫芦特别人性化地上下点了点,这是在点头?这就有意思了,看来这真是个宝贝呀,看来赚大发了呀。

可不就是赚大发了吗?想来昨天那钟丽琴的目的就是在这个小葫芦吧,这么想来虽然她摔了一跤,在医院住了几天,但是啥事都没有,不但在睡梦中知道了他们现在是在一本书里的事情,还得到了钟丽琴心心念念的这个宝贝。

不过这真的是一个书中的世界而不是真实的吗?

林小满想了想觉得不是,就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不管他是不是在一本书中,但她从小到大的经历不是假的,她有爱她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有对她好,把她放在手心里疼着的朱国平,有她血肉相连的孩子,所以哪怕这只是一个书中的世界,他也是真实存在的世界。

而且,哪怕这只是一个书中世界又怎么样呢?钟丽琴要抢她的小葫芦就让她抢吗?钟丽琴这个女主想要害她就让她害吗?怎么可能,哪怕这只是一个书中的世界,哪怕他不是真实的,那也别想操控她,她的人生只能她林小满自己做主。

林小满现在倒是想要看看,已经知道真相的她,已经得到了小葫芦的她,钟丽琴还要怎么来抢?

钟丽琴会怎么做呢?林小满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钟丽琴也得到了一个小葫芦,所以她以后都不会来抢林小满的这个,她根本就不知道的小葫芦。

话说回到钟丽琴那边去,三天前,钟丽琴告别牧喜儿之后就飞快地回家去了,就怕哪里又冒出一个人来抓着她聊天,耽误她的大事。

这时候吧,徐家里已经没有其他人在家了,徐志强已经上班去了,徐志强前妻留下来的两个儿子也上学去了,钟丽琴第一时间跑回自己房间关门关窗一顿操作,以最快的速度找出她的针线框子,然后学着书上讲的滴血认主。

钟丽琴她捡到的这个小葫芦就很符合林小满刚才说的那个比巴掌小一点的小葫芦,颜色和林小满的那个相近,但是大了很多,林小满的那个小的都能装进他这个大的里面去了。

话说钟丽琴可比林小满大方多了,她一开始也是用针戳了一个小口子,但是血珠一点一点地往外冒,心急的钟丽琴等不及了,居然去厨房用菜刀割了个小口子,那血一下就冒出来了,滴落在葫芦上面,居然也被吸收进去了。

钟丽琴那个高兴呀,溢于言表,所以说她大方呀,小葫芦喝点林小满的小血珠把她心疼得不行,钟丽琴这边大伤口供应,让小葫芦喝了个够,而小葫芦一点也不客气,几分钟之后小葫芦喝饱了,钟丽琴的脸色也白了。

就是吧,钟丽琴的这个小葫芦和林小满那个最后变成金黄色金灿灿的小葫芦,完全不一样,钟丽琴这个葫芦它的颜色是红色的,似金非金、似玉非玉的那种感觉,一看就特别有质感的那种,这要不说别人还以为这是一个红翡雕刻而成的小葫芦。

不过看钟丽琴开心的模样,好像这个小葫芦原本就是这个颜色。

作者有话要说:纪念一下这篇文收到的第一个雷

第6章 抓虫

林小满看着手里金灿灿的小葫芦,又摇了摇,听见里面的水声,她是很想像书中的钟丽琴那样直接干一口了,但到底还是惜命的,她怕有个万一,别给自己搞出个一尸两命来了。

还是赶紧吃饭吧,林小满摸了一把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将小葫芦收了起来,自己慢吞吞地起床,打算去厕所刷牙洗脸。

“饿了吧,快点来吃饭了。”朱国平正好端着饭菜回来了,看见林小满下床了,赶紧招呼。

“我还没洗脸刷牙呢。”林小满有些急了,因为她要去刷牙洗脸的话必须到专门的地方去,而她现在手脚软绵绵地走两步路都觉得喘得慌,而且她一肚子饿就心慌,因此特别急躁。

“我好饿,饿得我胃痛,我还手脚无力地走不动。”莫名的林小满就觉得自己很委屈,说话的声音都带出一点哭腔来了。

“你别急,你现在在这坐一下,我现在去给你打水过来,别急啊。”朱国平赶紧拿了洗脸盆和开水壶去打水。

“那你快点啊,我现在饿得手脚都发抖了。”林小满催促道。

“好好好,你别着急,我很快就回来了。”朱国平匆匆走了。

而且他确实回来得很快,不多时就见他一手端着脸盆,一手提着开水瓶回来了:“快过来试试水温,看行不行?”

接下来的事情还挺虐狗的,幸亏这里没有单身狗,朱国平给她倒水,试水温,林小满刷完牙了,这边已经把毛巾拧干了递给她了,照顾得十分周到细致,等这边林小满洗完脸了,朱国平这边已经把饭菜都拿过来了,饭盒的盖子都打开了,筷子也放在边上,就等她吃了。

“呀,怎么这么清淡呀,我嘴巴里没味,我想吃有味一点的,香的辣的。”林小满一看所有的饭菜都是特别清淡的,对她这个重口味的人来说看着就没什么胃口了。

“乖了,你昏迷了4天了,医生交代这几天饮食要清淡一些,等过两天你身体好点了,给你烧红烧肉吃。”朱国平特别耐心地哄着她,真正地把她当小孩子当女儿一样宠着。

“那好吧,你可记着,还有你不说给我烤兔子吃吗?下次也一起做了。”林小满趁机提条件。

“好,我都答应了,你快点吃饭吧。”朱国平宠溺地说道。

就是林小满这饭吃得有些艰难,因为她整整四天没有吃饭了,这几天都是医生拿葡萄糖水给她挂上的,林小满现在手都是抖的,拿筷子吃饭还真的有些困难,朱国平就把饭盒接过来,耐心地一口一口地喂她吃。

对于这样的朱国平,林小满是没有抵抗力的,心里却也有一丝疑惑,这样的他将来会变吗?其实他并不怎么相信。

其实虽然说他俩是一起长大的,但实际上朱国平比林小满大了好多岁呢,只不过小的时候,林小满老爱缠着他玩,她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他到处跑,朱国平也是从小就习惯了照顾这个小妹妹,虽然说两人中间隔了十一二年没见吧,但他已经习惯照顾这样照顾林小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