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2)

跑到林诗音的房中,李寻欢只找到一封信和一本《怜花宝鉴》。那封信很简单,简单的只有一句话,却让李寻欢潸然泪下。

林诗音只留下了一句话:表哥,我走了!简单的五个字却道尽了林诗音对李寻欢的失望和失望下的伤心。

若非花满楼特意交代了管家告诉他,林诗音只是出去散散心,李寻欢简直要吓疯了了。尤其是因为李寻欢每日的醉生梦死,发现林诗音失踪的时候,林诗音已经与叶明菲走了一天一夜了。

林诗音还是第一次骑马,虽然是坐在叶明菲身后。不过,事实证明,相较于叶明菲的年龄,她的骑术非常可靠。

李寻欢和龙啸云一发现林诗音失踪就去寻找林诗音了。毕竟,林诗音长得漂亮,又不会武功,这样一个单身女子行走在外,每一刻都太过危险。

至于那个与林诗音一起离开的叶明菲,都被两人选择性的遗忘了。不可否认,叶明菲的武功很好,却也只是个小孩子。

离家出走,对于林诗音这样一个大家闺秀来说实在太出格了。可是,心中的忐忑却随着与叶明菲纵马驰骋,那种仿佛在风中飞翔的自由中逐渐消失。

花满楼也知道叶明菲需要更好的历练,路上遇到不怀好意之人,几乎不出手。那些人都被叶明菲一个小人儿一剑拍飞之后,林诗音突然觉得江湖似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

或者说,因为叶明菲的无所畏惧,也给了林诗音难以言喻的勇气。花满楼不喜欢杀人,叶明菲是个小孩子,与人动手,更多的是重剑直接将人拍飞,倒是很少下死手。

因为没有什么太血腥的场面,加上小萝莉拿重剑拍人的莫名喜感。当林诗音看着叶明菲将那些不怀好意之人噼里啪啦的暴揍,她甚至觉得学武似乎也很有趣。

叶明菲这个年纪只觉得最有趣的东西都要和朋友分享。以前认识的西门吹雪等人本就是武林高手,唯有林诗音不会武功。小萝莉觉得学剑是极有趣的事情,看到林诗音似乎有些意动,便开始唆使林诗音练武。

藏剑武功乃是外门功夫,需要从小练出一身力气,自然不适合林诗音。故而,叶明菲只能教林诗音一些粗浅的江湖武功。

“这个给诗音姐姐吧!”叶明菲将放了暴雨梨花针暗器和一组上品止血丹的轻容百花包交给林诗音。

“这是什么?”

“唐门暗器暴雨梨花针和伤药,诗音姐姐放在身上防身吧!”

“唐门的暴雨梨花针,好像很厉害的暗器。我听说在唐门已经失传了,明菲怎么有这东西?”林诗音奇道。

“我五婶婶是唐门的,这个是五婶婶给我玩的。没有学过唐门功法,威力要差很多,不过给诗音姐姐防身很好啊!”叶明菲道。

她到了这个世界不久就发现了,这里与大唐似乎不太一样。她偷偷的看过,遇到的人里也就是孙小红的爷爷和李寻欢似乎比她厉害,其他人都很弱。

在大唐,没有学过唐门心法,暴雨梨花针只能当做玩具玩。但是在这个世界,暴雨梨花针用来防身便是一件利器了。

“要是能够回家就好了!诗音姐姐这么漂亮,若是去七秀坊学公孙剑舞,一定很好看。”叶明菲突然道。

“七秀坊?”

“对啊,对啊!”叶明菲点了点头,又将自己听说过的七秀坊盛况说给林诗音听。

林诗音听着叶明菲生动的描述,也不禁心生向往。

一个目盲的贵公子,一个武力爆棚小萝莉加上一个不会武功的大家闺秀。这三个人的组合在江湖中实在太耀眼,所以他们才赶到西湖,就被李寻欢和龙啸云追上了。

“诗音,诗音……”李寻欢看到林诗音正欣喜间,龙啸云已经先一步上前献殷勤。

看着龙啸云上前若无旁人的对林诗音表达她失踪后,自己的伤心难过和担忧。李寻欢心中一痛,还是强做微笑落在了身后。

“龙大哥,你不要这样!”面对龙啸云那一脸担忧的表情,林诗音有些无所适从。

“走开了,离我诗音姐姐远一点!”叶明菲挥了挥手手上的千叶长生威胁道。

龙啸云脸上一抽,很快恢复如常,一脸深情道:“诗音,没有寻欢,大哥可以照顾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你知不知道外面有很多坏人……”

林诗音有些尴尬,可是看到李寻欢微笑着站在后面却是一声不发,心中却是冷冰冰的。

其实,离开李园后,夜深人静时,她也想过。想李寻欢会不会后悔,出来寻找她。可是,现在李寻欢虽然找来了,似乎并不是她所希望的那样。

这一刻,林诗音甚至想,她宁愿李寻欢没有找到她。至少,这样她就不知道表哥竟是如此坚定的要将他推给另一个男人。

精神恍惚之下,林诗音后退到了湖边都没有注意到。

“诗音小心!”龙啸云见林诗音往湖里退去,骤然出声提醒道。

“诗音姐姐!”叶明菲想要推开龙啸云自己去拉林诗音,可是她跑的太急,没有拉住林诗音,反而将林诗音往湖里推了下去。

“明菲!”花满楼心中一急,连忙上前抓着了叶明菲的肩膀。

“噗通~”一声,三人一起掉了下去。

“诗音(表妹)!”龙啸云和李寻欢冲到湖边,却发现三个人掉下水,除了一圈涟漪,竟然什么也看不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刚开始听到叶晖和曲云的故事,觉得叶晖很渣。可是到了叶炜和柳夕之后,我又觉得叶晖其实也是个可怜人。

看看叶孟秋不肯接受柳夕,将他们赶出藏剑,就觉得有点明白叶晖了。叶晖的犹豫其实和叶孟秋有很大关系,因为他很明白叶孟秋不会接受曲云嫁入藏剑。

而从叶家兄弟来看,无论他们受到什么待遇,藏剑对于他们来说都是重于性命的。

感觉叶孟秋也是个坑儿子的。要不是叶孟秋的固执,叶炜不会带柳夕去霸刀,柳夕也不会自杀。当然,柳文虎这货更是神经,因为觉得妹子受委屈,要和妹夫以命相搏什么实在挺奇葩。哪怕叫上其他兄弟把叶炜揍一顿好吧,丝毫不顾及边上的柳夕拼命,也是醉了。

感觉剑三的大舅哥都略凶残,比如柳文虎、比如唐无乐……

第13章 倒霉催的大胡子

“啊,啊,啊——”从天而降的一阵惨叫,“碰”的一声巨响,常漫天整个人都呆掉了。

常漫天本来已经退休了,可是因为这趟镖实在太重要。以至于,常漫天不得不亲自出手。没想到在路上却遇到了一个满脸胡子绣着牡丹花的男人。

就在刚才这个绣牡丹穿大红棉袄的男人却用一根绣花针绣瞎了十几个镖师。

大胡子的原话是:“先绣三十六个瞎子出来,再绣八十万两镖银回去。”

在变故发生之前,常漫天以为大胡子是能够得手的。明知必败,常漫天也做好了以命相搏的准备。八十万两镖银若是丢失,无论是他还是镇远镖局都要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