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2 / 2)

她们人事科的科长也是女人,很明白这会于会娟的感受,也是义愤填膺想要帮于慧娟做主,直接把这事告到了厂长那里。

当时那个男人还在被上面的副书记当成范例表扬呢,毕竟不是谁都有这样的魄力,主动让自己的家属返乡做出表率的。

那几天那个男人的地位也水涨船高,不管走到哪都能迎来尊敬的眼神,原本书记还打算提拔他当下一任的副书记呢。

然后在黄从云联合于慧娟的这一闹,这个男人原本的幻想彻底破灭了。

那个书记估计也没有想到,于慧娟男人他们家居然是这么一回事,书记一开始还以为是夫妻俩都商量好的呢,没想到完全相反。

媳妇是省城本地人,他老家也没有任何的亲戚,爹妈都去了,他媳妇过去了那真的是叫一个人生地不熟,连个照应的人都没有。

而且还是没有跟媳妇商量,就替媳妇签了申请返乡的协议,让媳妇儿一个人到千里之外的老家去支援农业,这实在是太没有担当了。

书记一气之下,直接把于慧娟男人加到了返乡的名单上面,他不是要做出表率吗?不是自诩思想觉悟高吗?那就回老家去吧,他媳妇又不认识他老家的人,让他媳妇儿去算什么回事?他自己去。

经过这么一闹,于慧娟成功和她男人离婚,他男人也丢了团支部干事的这个工作,被直接“动员”回老家去支援农业去了,以后估计不会再和于慧娟有什么联系了。

于慧娟本来就是独生女,她爸妈去世后那个房子就归她了,所以虽然现在离婚了,她也不是没有地方住。

于慧娟住的地方离黄姥姥家并不远,这会因为黄从云的帮忙,她已经把黄从云当成了亲姐姐看待。

三年后。

三年困难时期终于过去了,人们的生活也好了起来,肚子终于可以吃饱了。

这个时候,程荔月也四岁了,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了。

“月月都四岁了,咱们也该把月月送去幼儿园上学了,但月月从来都没有离开家过,也不知道她适不适应幼儿园那里的气氛,到时候去幼儿园会不会哭。”黄从云有些担心。

“不会哭,喜欢上学。”这会儿已经四岁的程荔月走路早就走得稳稳当当的了,哒哒地跑过来安慰妈妈。

从出生到现在,她可以说是被爸妈捧在手心里养大的,走到哪里身边都跟着人,不是爸妈就是姥姥他们,大家生怕她自己一个人跑到哪会摔倒伤着自己,没有让她离开视线过。

早就在两个月前,爸妈还有姥姥他们就已经开始担心自己上幼儿园会不会不适应了。

对于程荔月来说,去幼儿园能有什么危险?她可不是真正的小孩,肯定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只不过呢,以后睡懒觉的机会可能就没有了,也不知道幼儿园那边要几点上学,希望不要太早,想到这个,程荔月才终于有了点忧心。

黄从云和程金华夫妻俩可不知道闺女半点没有担心去幼儿园会不适应,反而担心的是能不能睡懒觉,要是知道了,这会儿真是得哭笑不得。

黄从云和程金华一个是在钢铁厂,一个是在食品厂,两个厂下面都有自己办的幼儿园,程荔月不管是去哪边都是可以的。

不过最后经过商量,夫妻俩决定让闺女去食品厂那边的幼儿园。

这也主要是因为于慧娟就在食品厂的幼儿园当老师,到时候也能照顾照顾闺女,闺女在那边上学,他们也能放心一点。

这事于慧娟在知道了之后,跟上面的主任打了个招呼,把程荔月分到了自己带的班级,儿子于平安也是在这个班级,两个孩子都放到自己的眼皮底下,保管受不到什么欺负。

于是,程荔月的幼儿园生活马上就要开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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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上幼儿园

程荔月要上幼儿园是全家的大事,一家人都出动了起来。

夫妻俩平时就最爱给闺女买衣裳,自己的衣服无所谓,反正上班就穿工装就成了,工装又耐脏又耐磨,一身衣服穿几年都没问题。

家里每年领到的布票,全都给闺女做成衣裳了,就这还不够呢,毕竟他们家人口少,每年按照人头领到是布票顶多够闺女做一件衣裳的,这对于夫妻俩来说怎么够呢?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天一个样,长的可快了,一眨眼上一年的衣服就不能穿了。

这年头大多数孩子都是穿家里旧衣服改小的衣服,但黄从云和程金华可不愿意让闺女穿旧的。

他们拿着戒指里的物资换了不少布票来,一季少说也要给闺女至少做两套新衣服换着穿。

这会儿马上到九月,夏天已经过了一半了,夫妻俩单是小裙子,就已经给闺女做了三条了。

每次看着闺女被打扮地漂漂亮亮的,夫妻俩心里别提多美了。

而这会儿,夫妻俩更是想着新学期新气象,这肯定是要买一身新衣服的,还要配一双新鞋子,穿得漂漂亮亮地去幼儿园,到时候自家闺女保管是幼儿园里最受欢迎的小姑娘。

到了幼儿园那边肯定不能像在家一样随时喝水,幼儿园里喝水的搪瓷缸都是所有小孩子一起用的,夫妻俩很清楚自家闺女是有一些小洁癖的,肯定不肯用人家喝过。

因为这个,夫妻俩还特意去百货大楼给闺女买了一个军用水壶,上面还有挎带,到时候闺女直接可以把水壶挂在身上带到幼儿园去。

又想着闺女可能不爱这水壶的颜色,程金华还特意用小花布给水壶缝了一个保护套,这么一来,原本看起来冷冰冰的军用水壶,一下子就看起来可爱许多,闺女肯定喜欢。

话说程金华缝纫的手艺比起闺女刚出生的时候要进步了一大截,刚出生的时候给闺女缝的小床罩丑丑的,实在没有多少美感,而现在,缝起一个水壶保护套,那简直是小菜一碟,缝完外面连线脚都看不出。

程金华缝纫手艺虽然还比不上黄姥姥,但是却已经可圈可点,早就超过了一直有些手笨只会简单地缝个扣子的黄从云了。

而织毛衣织围巾织手套织袜子这些技能程金华也早就解锁了,一到入秋天变冷,晚上在家里没事的时候,程金华就坐在那给闺女织各种东西。

直到现在,外面的领居还有认识的人都还以为程家闺女那毛衣围巾都是黄从云织的呢,还夸黄从云织的好呢,每次不管是黄从云还是程金华去买毛线,旁人见了第一反应就是这是黄从云又要给家里闺女织东西了。

对此夫妻俩也没有解释,就是让外面的人误会着吧,不然等知道了真正织的人是程金华这个大老爷们,他们家铁定得成了整栋楼的议论话题。

对于程金华来说,这家里肯定是得有一个会缝补的,媳妇手艺不成,自然就得他上了。

一个大男人削缝补衣服,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丢脸是事。之前能干出结扎是事情,就可以看出他不是一般是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