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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她可不喜欢混身冒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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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她可不喜欢混身冒火。

魔法道具.灵阶辉石只是塞恩斯因展示给沈若看的其中一件礼物。

按照塞恩斯因的说法, 如果他启程去取植灵族的神圣遗物,那么她接下来展示的数件传奇以上等级的魔法道具,也都要送给沈若。

“毕竟植花前辈也是我们十绝之一,要完成他的事, 花费一点魔法道具不算什么。”塞恩斯因说。

“如果我在路上就这么和世界再见了, 你们也有办法把东西收回去对吧?”沈若说, “这样算起来,你们还赚了。”

他说的可一点不夸张,虽然不是刻意收集,但是沈若现在身上的神圣遗物可不少。

当然, 放在耳钉里的, 十绝能不能拿到, 那可不太好说。

如果因为和候选者之间战斗之外的原因死亡, 候选者身上的任务物品是不是会掉落,守门徒可没有和沈若说过。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呢?”塞恩斯因说道, “要是你真的在路上出了什么意外,我们会厚葬你的。”

魔法道具的效果、作用, 可以请来资深的魔法大师进行鉴定, 还有更奢侈, 也更简单的检验方法, 那就是直接拿一件用一下试试。

“听起来,我如果自己就想做这件事情的话,我不接受你们的馈赠,反而是我亏了。”沈若说,“好吧, 我也休息、准备得差不多了,没有什么意外的话, 随时都可以出发。”

“那真是太好了。”塞恩斯因说,“那么,接下来,我就来给你讲讲,要怎么取得这根植灵族的神圣遗物,掌管生命之神遗留下来的权杖吧。”

由于“尘沙十绝”之一的植木,是在世的所有存在中,唯一一位曾经尝试去取权杖的植灵,所以,“尘沙十绝”这里,当然有关于这根权杖如何获取的详细信息。

获取这支权杖,只是让掌管生命之神的遗留意志显现的先决条件,并非取得之后必然能让掌管生命之神的遗留意志降临。

由此可见,植花大师临终遗愿的完成难度非同一般。

沈若也并不托大,对于塞恩斯因的赠予他照单全收,只不过他随手激发了其中一件魔法道具——天狐的魅惑火焰石。

塞恩斯因被沈若的举动弄得措手不及。

这件魔法道具是一件一次性的魔法道具,可以对自己或者指定的对象使用,能让触发了魔法道具效果的存在在一定的时间内,具有一位灵阶天狐的魅惑特点。

但是魔法道具加持下的使用者身上魅惑的效果与真正的灵阶天狐使用魅惑时并不相同,被魔法道具指定的对象在散发魅惑力的同时,身体还会一直“扑腾”往外冒狐火。

塞恩斯因就算是一条不那么热衷寒冷岩石的寒蛇,她也还是寒蛇。

受不了零下一百度的低温不代表喜欢三十度以上的高温。

沈若这一下,简直反寒蛇到了极致。

而且沈若出手很快,塞恩斯因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沈若要做什么,自己就已经中招了。

“喂!你干什么?”塞恩斯因混身冒着红色的光,这些光还时不时有往外吐圈圈的特效,简直是让她混身难受。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我们聚落的古训。”其实是母星地球上的古语,把自己的来处说成是一个聚落,应该也没什么毛病,沈若想。

“然后呢?”塞恩斯因气极反笑。

“就借你试试看你给的魔法道具有没有什么问题啊,省的还需要花时间去找魔导师验看,而且你们是灵阶,要动手脚一般的魔导师也看不出来吧?”沈若大方地承认自己的想法。

“嘶!我是一条寒蛇!不是一条火蛇!你这个混账!”塞恩斯因怒道。

“但你是灵阶啊,水能灭火,你真能被烤熟,岂不是会坏了尘沙十绝的名号?”沈若说道,“其实你也不亏,短期之内,你会更受欢迎的,不用谢我。”

“你有没有想过,这里还是我们十绝控制的地下空间,我想要让你出不去,易、如、反、掌?”塞恩斯因问。

“你会吗?”沈若问,“我这也是在赌啊,看看你们尘沙十绝对于在永恒之塔的安全承诺是不是比你自己一条蛇的感受重要,也看看你们是不是会因此把我列入黑名单,而不是继续邀请我成为你们中的一员。”

其实沈若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自己想要验证的事,因为如果塞恩斯因要违背永恒之塔的原则出手,那么刚才就不会说那么多话了。

沈若用在她身上的道具,本质上也没有任何伤害的效果,这是一个给被指定的使用者加成的魔法道具,只不过视觉效果比较滑稽,并且这个火焰还是带有热度的。

热度并不具有伤害力,但是这个效果无论是视觉上还是体感上,对于寒蛇来说,考验的完全是她的羞耻心和怒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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