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离婚复婚路漫漫 (3)(1 / 2)
离婚,并不是两个人的分合,而是身后大背景的改变。春燕将她和武正元离婚的事情一公开,合伙人郑局长要求重新分别与她、武正元、孟庆国重签协议,称之为四方协议。
在与武正元重签离婚协议后,他们又一起来到合伙人的家重签协议。
他们就房屋股份与春燕签了一份四方协议,门诊部的股份与武正元另签合同。合伙人因害怕受牵连,在签四方协议时把合约人改成了妻子的名字。
春燕理解他们的苦衷,也还是对复婚有期待,自然一切顺从。
签了协议后,郑局长说:“房屋贷款还清后,我就将房屋直接过户到儿子名下,小彭,你也可以过户到你女儿名下。”
春燕说:“可以,到时候,武正元给我值房价一半的现金,我也过户给女儿。”
武正元马上接口说:“不行!你要过户给女儿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签完协议后,几家人一起到饭店吃饭。席间,郑局长说:“好合好散!时代确实是不一样了,婚姻历来是劝合不劝离,古话也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姻!其实仔细想想,如果感情不再了,离离合合,聚聚散散,也未必就不是件好事。”
武正元说:“是啊,离婚后我们还是好朋友,我绝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春燕!”
“如果你将来的妻子不是杨玲,而我的后夫又真的很大度的话,或许我们还可以做朋友。”春燕还天真地相信武正元是愧对她的,真的不会让别人欺负她,感动得泪光盈盈,“不说了,不说了,再说下去,我真舍不得离婚,只会一心一意想复婚的。郑局长,我真的好后悔没听你的话,不该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
“别这样,春燕,离婚了我也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对你好!”武正元忙说,“其实,我是一心一意对你好的,跟杨玲根本没有不正当关系。”见春燕越来越感动,越来越后悔的样子,忙结束谈话说,“好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不谈了,反正日后我保证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就是了!”
2006年国庆节时,杏儿与春燕在公园里不期而遇。
“我给杨玲介绍了个小伙,是来陪她相亲的。”杏儿说,“武正元确实有心想娶杨玲,曾明确询问杨玲是否愿意嫁他,但被杨玲拒绝了。”
“武正元是什么时候向杨玲表白,而杨玲又是以什么理由拒绝武正元的?”春燕问。
“听说你们离婚了,是真的吗?”杏儿问。
“早就离了!”春燕说。
“离了也好,你不该一直只盯着我表妹一个人,我在宜棉的同学就曾两次在周末看到武正元在夷陵区,与同一个漂亮女人单独吃饭!”
“是不是?”春燕大惊,“是不是杨玲早知道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才拒绝跟他的?”
“枝江的朋友也告诉我,武正元在你们还没离婚时也多次带这个漂亮女人来枝江赌博,而你却从不知道他带女人到枝江来玩过的事。”
是她,一定是余露露!春燕心里猜测着,余露露说话很直率,什么话都跟武正元讲,或许这就是那段时间他急于离婚的原因之一吧。只是武正元毕竟离婚迟了一步,在他们离婚前夕,别人给余露露介绍了男朋友,男朋友小张是政府官员,比他年轻很多,人才和性格也比他好,只是挣钱不如他多。可能在比较中武正元落了下风吧?